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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醫療糾紛官司以及準備材料

如何打醫療糾紛官司以及準備材料

醫療官司流程

如何打醫療糾紛官司以及準備材料

一、起訴。主要是原告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個別情況下可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

二、受理與立案。法院接到起訴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合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三、開庭前準備

1、向當事人發送起訴狀、答辯狀副本。

2、確定審判組織。

3、告知當事人合議庭組成人員。

4、確定審判人員是否自行迴避。

5、審查並確定案由。

6、確定當事人範圍、通知遺漏的當事人蔘加訴訟

7、審覈訴訟材料。

8、認真調查和收集證據。主要方法有:詢問當事人、第三人;要求當事人、第三人提供證據;詢問證人、鑑定人;提取物怔、書證、視聽資料爲證據;勘驗物證、現場。

9、查清是否需要採取證據保全措施的情況。

10、查清是否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情況。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併審理的情況。

12、查清是否有分開審理的情況。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情況。

14、制定庭審提綱。

19、開庭通知及公告。

四、開庭審理

1、開庭預備。

2、審理開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4)互相辯論。

5、法庭調解:行政案件不適調解。

6、合議庭評議。

7、宣判。案件審理終結,合議庭就當事人在事實體權利義務的爭議或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作出決定後,當庭予以宣讀。

準備材料

1、 病歷資料複印件,提供給律師的材料爲複印件,原件(加蓋公章視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屬保留,在開庭時帶上;

2、 身份證明

3、 收入證明複印件(單位開出的工資收入證明、前三個月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4、 醫療費複印件(爲實際經濟損失,保險賠付的部分不是實際的經濟損失);

5、 誤工費證明覆印件(單位開出的誤工時間、收入損失情況的證明);

6、 護理費證明覆印件(如果是親屬護理的,寫清楚起至時間、工資收入水平等;如果是僱傭護工的,費用單據的複印件);

7、 交通費、食宿費票據複印件

8、 營養費消費票據複印件

9、 殘疾用具費證明覆印件;

10、 被撫養人證明的複印件(要求個人資訊充分、並且有居委會、村委會、民政局的證明失去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由死者撫養或者贍養的事實,並且加蓋組織公章);

11、 訴訟費、鑑定費的繳納以現金繳納爲宜,銀行卡和轉帳支票往往會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律師可以代爲繳納,請與律師協商;

12、 如果患者及其家屬人數衆多的,建議協商確定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表人參加庭審程序,簽訂授權委託書,準備提交;

本站小編想應該大家已經瞭解了如何打醫療糾紛官司了吧,其實簡單的說就是,當事人去法院帶上能證明在發生糾紛的醫院就醫的手續和材料以及起訴的訴狀提出請求,只要法院受理了就能進行審判等一系列的流程了,最後只需要法院判決糾紛的結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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