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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不想走法律程序怎麼辦?

醫療糾紛不想走法律程序怎麼辦?

一、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不想走法律程序怎麼辦?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爲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過失是醫務人員在診斷護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失誤。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爲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爲及其後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

二、醫療糾紛怎麼解決?

醫患雙方當事人在醫療糾紛發生後,可以選擇以下途徑解決:

1、直接找醫院醫務科進行友好協商解決,當然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爲了避免國家財產流失,出臺了很多的地方性檔案監督醫院向外賠款,例如廣東省省政法就出臺了省政府令規定醫療糾紛賠付金額1萬元以上的,公立醫院應當採取由第三方介入的途徑解決,由此引出以下幾點;

2、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處理(如去找衛生局,衛計委等)

3、向人民法院起訴涉事醫院。

4、患方當事人可以瞭解糾紛案件發生地是否有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如果當地有成立該單位的可以向當地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途徑(如有條件的可以申請仲裁)

從醫療事故的五種解決方案來說,醫療糾紛不想走法律程序還有一種途徑就是:直接找醫院醫務科進行友好協商解決。一般能協商解決的醫療糾紛關係都比較簡單,雙方都願意協商解決。但是在協商解決過程中,因爲病患家屬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小編建議,最好委託專業律師代理進行協商,以獲得自己應有的賠償。

標籤: 醫療糾紛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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