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原告法定代理人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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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訴訟行爲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爲訴訟。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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