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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行政處罰簡易程序適用條件是什麼

稅收行政處罰簡易程序適用條件是什麼

稅收行政處罰簡易程序適用條件如下:
A.案情簡單;
B.事實清楚;
C.違法後果比較輕微且有法定依據應當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爲;
D.給予的處罰較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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