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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滯納金如何收取

行政處罰滯納金如何收取

依據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行政相對人必須負有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義務,包括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罰款等以給付金錢爲內容的義務。行政相對人逾期沒有履行金錢給付義務,這裏的“逾期”應當理解爲超過行政決定所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的履行期限,《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相對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滯納金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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