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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是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是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爲: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
以上的;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
以上的;
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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