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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偷稅罪移送標準

新刑法偷稅罪移送標準

偷稅罪移送標準如下:
1、犯罪客體是國家稅收的徵管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採用刑法列舉的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進行犯罪的行爲;
3、犯罪主體爲特殊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新刑法偷稅罪移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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