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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立案前退贓如何追究

詐騙罪立案前退贓如何追究

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涉嫌詐騙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退贓,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如果所有的錢都是在立案前自願歸還的,那麼被認定爲欺詐罪的犯罪要素是不足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構成欺詐行爲的,在一審前已全部返還的,不得起訴和免除刑事處罰。因此,這種情況可以不立案處理。

詐騙罪立案前退贓如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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