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能否強制進行精神病鑑定?

能否強制進行精神病鑑定?

能,精神病的判斷是有嚴格司法程序的,不是說本人、家人或者鄰居說是精神病就是精神病,他們的意見只是用來鑑別是否爲精神病的依據之一。精神病的鑑定師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由專門的精神病鑑定專家進行鑑定。做出精神病的鑑定後,然後再經法院法院判決,纔可以做出最後的認定。

能否強制進行精神病鑑定?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這個殺人犯是在正常時殺人是要負刑的,犯病時殺人,不需要負刑,但其家人應當負民事的賠償責任。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標籤: 精神病 強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fanzui/5w9n0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