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怎樣的?

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怎樣的?

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怎樣的?

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性質不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1、民間借貸是合法的,非法集資是違法的;

2、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非法集資是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不特定的羣體募集資金被允諾高額回報的行爲。

二、民間借貸怎麼寫借條

民間借款應依照以下方法去寫借條:

1、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藉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頭約定,而沒有明確寫入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這都是合法的。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3、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民間借貸在《民法典》當中是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因爲民間借貸產生糾紛,可以透過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對方立即的還錢,當然了,違反法律當中的規定向社會公衆非法集資的是屬於刑事犯罪的範疇,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和民間借貸完全不一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chufa/rw0p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