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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如何規定?

個人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如何規定?

一、個人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如何規定?

個人套取國家資金立案標準如何規定?

套取國家資金涉嫌詐騙罪的,該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若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如果以單位的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應予立案追訴。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套取國家資金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套取國家資金沒有專項罪名,關鍵是看套取後續行爲,據爲己有的是貪污罪,以單位名義私分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貪污罪的認定標準爲:

1、是國家工作人員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爲是危害社會的行爲,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具有刑事違法性。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爲上主要表現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爲。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認定標準爲:

1、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2、私分國有資產數額較大。

3、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綜上所述,國家相關法律中並未規定套取國家資金罪,司法實踐中針對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爲,考慮到具體的情況不同,被認定的罪名也不一樣,主要涉及到的罪名就包括了詐騙罪、行賄罪、僞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等,具體立案標準以套取國家資金的金額大小以及案情嚴重程度確定,針對不同情形量刑處罰標準也存在一定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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