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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怎麼懲罰?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怎麼懲罰?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怎麼懲罰?

一、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怎麼懲罰?

1、對於構成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條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僞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一般買賣武裝部隊印章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該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僞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

3、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該罪。

4、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所謂僞造,是指製作機關以外的人在無權限的情況下冒用製作機關的名義製造假的公文、證件、印章。以上四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是存在搶奪或者是盜竊,武裝部隊公文印章這樣的一種行爲的話,都會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的。具體的處罰力度應該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但是一些不排除有一些是屬於情節嚴重的,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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