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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判刑標準是什麼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判刑標準是什麼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判刑標準是什麼

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會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責任事故罪屬於業務過失類犯罪,是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犯罪(即指從事業務的人員,違反業務上的注意義務,造成他人死傷的行爲)。該罪的主體,要求是從事容易引起死傷結果的業務的人員,即該罪中的“業務”要求有侵害他人生命,身體的可能性,這也是區別與其他“業務”(如侵佔類)身份的標誌。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爲。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勞動者作爲生產力中的決定性因素,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注重對勞動者安全和健康的保護。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廠礦等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後,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單位中對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負有職責義務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在主觀心態上只能表現爲過失。所謂過失,是指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在主觀意志上並不希望發生事故。對於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有關直接責任人則是明知或者應該知道的,有的甚至是經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多次責令改正而未改正。

三、不報安全事故罪會判多久

不報安全事故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報安全事故罪指的是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爲。

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應當負刑事責任。

認定爲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需要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這項罪名的犯罪主體屬於特殊主體,需要是負有防止事故發生責任的主管人員,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行爲,故意犯罪並不構成此罪,也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 判刑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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