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貪污受賄辯護 >

單位受賄罪情節嚴重怎麼認定

單位受賄罪情節嚴重怎麼認定

單位受賄罪情節嚴重怎麼認定

即使兩個人觸犯的是同一個罪犯,但由於實際的犯罪情節不同,因此法官在最後量刑處罰的時候,作出的判刑也是不一樣的。其中要是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自然處罰是要比一般情節的處罰重的。那實踐中,這個單位受賄罪情節嚴重該如何界定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單位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單位受賄罪,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法律規定,實際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影響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還是聘請有經驗的律師辦理。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罪以情節嚴重爲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單位受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刑事責任:(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強行索取財物的;致使國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單位受賄罪情節嚴重如何界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4)強行索取財物或多交受賄,數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積極轉移、隱匿罪證,訂立攻守同盟的。

實踐中要是犯單位受賄罪,並且具有嚴重情節的話,那此時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爲是單位犯罪,所以在量刑處罰的時候往往也是採取的雙罰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tanwushouhui/5rlz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