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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需要什麼人辦理結婚證?

取保候審需要什麼人辦理結婚證?

一、取保候審需要什麼人辦理結婚證?

取保候審需要什麼人辦理結婚證?

取保候審期間,只要雙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就可以登記結婚。取保候審不會限制結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應遵守以下規定,但並沒有禁止當事人登記結婚。所以,如果司法機關沒有特別明確禁止當事人結婚的,只要當事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仍可以正常辦理結婚登記: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3、取保候審的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佈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覈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後,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綜上所述,當事人被刑拘後,如果公安機關要進一步的偵辦案件,往往對其逮捕或者執行取保候審。在取保期間,當事人不得離開居住地、不得僞造證據,必須隨時接受詢問。當然,自己個人一些事情可以去辦,比如領結婚證,這是本人到民政局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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