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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保證人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取保候審保證人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兩項義務:
(1)對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爲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3)保證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證義務,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保證人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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