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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子移交法院還能取保嗎?

如果案子移交法院還能取保嗎?

一、如果案子移交法院還能取保嗎?

如果案子移交法院還能取保嗎?

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1.已移交檢察院了,還能在檢察院辦取保候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是並列關係。由此可見,他們都有單獨決定取保候審的權力,所以案件進入檢察院以後,檢察機關可以再次對該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二、在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會怎麼樣?

可能會被刑事處罰。

1.按照相關規定會被刑事處罰。

2.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三、同一件案子取保後又被拘留了應該怎麼辦?

那應該是掌握了相關的犯罪證據,只能委託律師處理了。

1.如果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後又被拘留的,應該是安全機關掌握了相關的犯罪證據,所以建議當事人最好委託律師處理案件。

2.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如果

四、公安解除取保候審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要提出申請,辦案單位進行覈查,最後解除取保候審。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同一件案子舉報後又被拘留了,那麼應該是掌握了相關的犯罪證據,只能委託律師來處理了。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是可以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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