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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解書這麼寫? 妨害公務

諒解書這麼寫? 妨害公務

1、如果有國家相關機構人員在處理公務時需要相關人員配合調查時時我們都是需要無條件的積極的去配合他們,因爲這也是我們作爲公民維護社會治安的一項責任,但是如果有的人在國家相關機構人員處理公務時去妨礙公務,要是事情的情節較爲嚴重的話,那就是屬於刑事犯罪

妨害公務 諒解書這麼寫?

2、當我們犯罪後我們一定要用積極的態度去認錯彌補和賠償,以取得受害人的諒解,該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後並且還沒有進行刑事案件判決之前,如果犯罪人爭取到了此次案件受害人的諒解了,受害人如果可以向法院提交妨害公務諒解書,該諒解書再得到法院的認可後,犯罪人將可以減輕刑事責任處罰判決了。

3、一般諒解書都是由受害人來出具給處理此案件的國家相關機構的,妨害公務諒解書的主要構成爲標題(刑事諒解書),正文內容說明哪年哪月哪日因爲什麼事情在什麼地點因爲什麼原因發生了什麼糾紛,事後犯罪人是以什麼態度怎麼處理的,詳細的說明案件的過程等,最後受害人表明原諒犯罪人,並對本案進行撤案即可。

4、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第二百七十九條法律規定,因妨害公務發生刑事案件的,如果犯罪人和受害人雙方私下協商達成了和解協議的,國家公安機關可以建議向受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將此刑事案件從輕處理。如果是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人,可以直接從輕處理或者不判刑。

5、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只要受害人同意和解就能撤銷刑事案件的,如果犯罪人發生此案件之前的五年曾經有過故意犯罪的情況的,就算受害人和犯罪人之間協商同意和解了,法院和國家相關機構也是會追究起犯罪人的刑事責任的。

標籤: 諒解 公務 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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