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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取保候審申請書

職務侵佔罪取保候審申請書

職務侵佔罪取保候審申請書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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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能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並沒有 對罪名的限制 。具體可由本人或者家屬向辦案機關申請 ,由辦案機關在三日內審查確定 。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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