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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處理費和物業費

生活垃圾處理費和物業費

生活垃圾處理費和物業費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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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

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各地有所不同,以菏澤爲例,城市居民按每人每月1元收取(含常駐人口、外來暫住人口)。機關、團體、部門、企事業單位(含外地駐菏單位、三資企業),按照實際在崗職工人數(含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每人每月2元收取,所交費用由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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