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爲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援相關企業發展,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自...
- 15931
- 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當認定爲工傷。工傷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一)在工作時...
- 15353
- 如果復工後因爲通勤被感染了能被認定爲工傷嗎?根據國家衛健委等三部門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表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
- 8046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關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的公告爲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下簡稱疫情期間)進出境貨物的快速驗放,減少人員聚集,有效防止疫情傳播,現就疫情期間海關貨物查驗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事宜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
- 21784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和羣衆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
- 7565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產婦疾病救治與安全助產工作的通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產婦疾病救治與安全助產工作的通知》,明確將指定一批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助產機構作爲疑似或確診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優先保障疑...
- 18557
- 關於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是2020年2月2日由婦幼健康司發佈的內容。頒佈單位: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文號:肺炎機制發[2020]17號頒佈時間:20...
- 29998
- 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違法,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
- 10129
-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明確在本省(區、市)內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遺體應當就近全部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
- 4856
-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爲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 14137
- 依據相關規定,本次疫情治療費用都由國家財政承擔。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
- 8617
- 在公司工作感染冠狀病毒,應當構成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因爲這是由於工作期間,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爲工作原因造成的損害,就應當是認定爲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應當由單位來負責支付工傷保險費用...
- 24114
-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的,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違反《中華人...
- 23660
- 要判刑。刻意隱瞞曾途經疫區,拒絕接受檢疫、隔離,肆意接觸傳播給他人,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20194
- 關於支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納稅人按照《關於支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規定,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優惠的,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只需自主進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並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即...
- 24415
- 一、新型冠狀病毒上班感染算工傷嗎?上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是否算工作,應當根據實際工作而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爲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是工作傷害的...
- 13625
-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工傷的認定標準要求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以及因工受傷。因此對於普通員工在出差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不算工傷的,但是如果是在預防和救治工作中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病毒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工傷保險條例...
- 26757
- 一、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於工傷,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
- 12101
- 關於進一步動員城鄉社區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進一步動員城鄉社區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稱社區防控是疫情防控的基礎環節,應及時抓住春節“大隔離、大消毒”最佳視窗期,有效遏制疫情播散和蔓延。頒...
- 30071
- 依據相關規定,本次疫情治療費用都由國家財政承擔。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
- 25155
- 一、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網貸可以申請延後歸還嗎?疫情期間的網貸是可以申請延後進行處理的;疫情期間各地的銀行都出臺了相關優惠政策,如:允許延期還貸、不計入徵信。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
- 22673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羣衆來訪工作的公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羣衆來訪工作的公告》,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羣衆來訪。頒佈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文號:暫無資訊頒佈時間...
- 19430
- 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是指導賓館、商場、影院、游泳館、博物館、候車(機)室、辦公樓等人羣經常聚集活動的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開展預防性衛生防護措施,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擴散的規...
- 12919
- 判刑。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 17122
-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
- 2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