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訴訟仲裁法規 >

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什麼呢?

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什麼呢?

衆所周知,法律在我們國家是極爲重要的,它能有效地約束一些人的行爲,它更能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起一些不可避免的糾紛,這就需要法律來解決這一系列的問題,最近國家又推出了最新的民法總則,這次法則修改了一些內容,那麼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是什麼呢,那麼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什麼呢?

一、年最新民法總則時效改爲3年。

民事訴訟時效由原來的2年,改爲3年。特別是對於債權債務糾紛來說,是個利好的消息。讓更多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保護。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不受司法強制保護的法律制度。在現行《民法通則》框架下,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爲兩年;但近日頒佈的《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將訴訟時效期間由兩年延長爲三年,並將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調整爲“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

二、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呢?

《民法總則》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實務中,還要注意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情形!

訴訟時效中止:中止,就是停止了繼續計算。

訴訟進行期間,因爲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後,訴訟實效繼續計算。

訴訟時效中斷中斷,就是斷了重新計算。

訴訟進行期間,因爲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經過的時效統統無效,等到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實效重新計算。

綜上所述,民法總則3年訴訟時效指的便是這樣,這樣一來,人民可以更好的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國家也能更好的處理好這一系列的法律糾紛問題,人民也應該遵守法律法則,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這樣才能使社會更加的和諧,國家的發展纔會越來越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usong/susongfagui/06z99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