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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一、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計算,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爲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爲37日。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刑事拘留是以日爲計算單位而且期間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二、刑事拘留超過37天怎麼辦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爲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爲37日,這時候還不能批准逮捕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過了37天,公安機關依然沒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證據,就應當解除強制措施,如果公安機關繼續關押犯罪嫌疑人,是違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可以向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申訴。

在刑事訴訟的程序性規定中,刑事拘留其實是公安機關對犯罪行爲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如果是符合先行拘留的條件,此時公安機關可以在沒有拘留證的情形下對犯罪行爲人予以拘留,但是如果不符合先行拘留的法定條件,公安機關不得先行拘留。

標籤: 時間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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