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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中夫妻一方簽字買賣是有效的嗎

房屋買賣中夫妻一方簽字買賣是有效的嗎

房屋買賣中夫妻一方簽字買賣是有效的嗎

一、房屋買賣中夫妻一方簽字買賣是有效的嗎

有效。

夫妻一方賣房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因爲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該怎麼處理

1、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涉及到房屋因買受人裝修增值部分出賣人可適當給予補償。

2、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購房者可以要求賣方賠償因信賴合同而支出的各種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簽訂立合同與對方聯繫、赴實地考察、檢查合同標的物的費用;

(2)訂立合同的邀請而做的各種準備工作並且爲此支出的費用。比如,因爲相信對方要賣房,四處籌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損失;

(3)爲洽談合同所支付的勞務,誤工的損失;

(4)爲支出以上費用所損失的利息。

3、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爲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發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4、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5、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爲的,則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只要形式和內容上是合法的,即使只有夫妻一方簽字也是屬於有效的。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話,那麼出賣人需要返回返款,而買受人需要返回房屋,如果因此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的話,可以要求給予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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