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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僞劣商品3倍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銷售僞劣商品3倍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一、銷售僞劣商品3倍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銷售僞劣商品3倍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出售僞劣商品的情況有哪些?

1、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產品標誌、免檢標誌等質量標誌和許可證標誌的;

2、僞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產地的;

3、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

4、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變質的;

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

8、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

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需要注意的是,出售假冒僞劣商品是違法行爲,如果商家存在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去投訴,要求賠償。其標準是商品價值的三倍,消費者如果使用假冒僞劣商品造成嚴重人身傷殘,商家要承擔全部賠償。作爲公安機關,也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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