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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什麼?

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什麼?

一、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什麼?

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什麼?

名譽權保護的公益訴訟規定是關於存在對於英雄烈士損害名譽侵權行爲時,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由於相關法律體系不完善,目前及今後遇到此類問題時,仍會存在英烈名譽保護的法律尷尬與困境。”比如說保護英烈名譽權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原告資格,英烈名譽權的起訴方一般應是英烈後代、親屬等。然而,因年代久遠,許多英烈已無在世親屬、後代。誰來代表英烈維權,目前仍屬法律空白。“

“必須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必須立即停止侵害”。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譽權的民事公益訴訟。實施後提起的保護英烈名譽權的民事公益訴訟,備受關注。

保護英烈名譽權公益訴訟至少傳遞了以下資訊:一是保護英雄烈士沒有停留在紙面上;二是即使提起訴訟的要求很簡單——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繼續侵害、公開賠禮道歉,並消除影響,也仍有不可低估的現實意義。

這種意義從小處來說,對侵權當事人是懲戒和警示。侵權人之前表示“拘留算什麼,坐牢都不怕”,這是一種無知者無畏的姿態。對於這種人,唯有加大懲戒才能使其醒悟。

從大處來說,這種公益訴訟是一種有效的普法手段。對於一部新法律來說,最好的普法方式之一就是以案說法,即透過實際案例讓公衆知法、守法。上述案件輿論關注度較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二、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侵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爲侵害他人名譽權。

(二)因被動接受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當認定爲侵害名譽權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名譽權這方面的保護力度是非常大的,通常狀況之下如果存在着明確侵權行爲的話,首先是需要透過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確實存在侵權行爲談後,透過訴訟或者是協商的方式要求對方對此承擔侵權責任,當然了關於英雄烈士的名義權侵權行爲,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標籤: 名譽權 訴訟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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