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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侵權法

醫療侵權法

醫療侵權法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侵權責任法對於醫療免責情況怎麼判斷

  侵權責任法  第六十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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