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次偷稅漏稅首先處罰誰
- 稅務訴訟
- 關注:2.58W次
一、公司多次偷稅漏稅首先處罰誰?
公司多次偷稅漏稅的,首先對公司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
三、公司偷稅涉嫌犯罪可以逮捕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事實上,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如果在5年內兩次以上因爲偷稅漏稅被稅務部門給予過行政處罰之後,又有偷稅漏稅的行爲的,情節嚴重的都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公司構成逃稅罪的,公司的普通員工並不會被追責,員工發現公司偷稅漏稅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huiwu/shuiwususong/v98r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