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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合夥協議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合夥協議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無效。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
二、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合夥協議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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