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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駕駛員和收貨人簽訂生效條件是什麼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駕駛員和收貨人簽訂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駕駛員和收貨人簽訂生效條件是什麼?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駕駛員和收貨人簽訂生效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貨物運輸合同怎麼寫?

貨物運輸合同書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爲: 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只要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駕駛員在貨物運輸公司上班,這種情況下貨物運輸合同應該由運輸公司跟收貨方簽訂,駕駛員作爲運輸公司的職工,並沒有權利代表公司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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