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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合同登記生效嗎?

股權轉讓合同登記生效嗎?

一、股權轉讓合同登記生效嗎?

股權轉讓合同登記生效嗎?

登記並不是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要件,未經登記並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只是不能產生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但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二、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合同約定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一般來說,如無特殊約定,股權轉讓合同自轉讓方與受讓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實際轉移的問題,也就是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從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備案時起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還要合同雙方的適當履行,股權轉讓才能實現。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或不生效,股權轉讓肯定不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於對合同的實際履行。股權的實際轉讓就是股權的交付,合同生效後,轉讓方可能依約履行,將股權交付受讓方,也可能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權、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這就是股權的轉讓合同生效而未實際履行的狀態。受讓方享有股權交付和違約賠償的請求權,轉讓方享有協助履行和違約賠償的請求權。股權是權利、義務的綜合體,對於財產結構和經營效果都不錯的公司,股權受讓意味着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則意味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和責任,特別是股東出資不到位和/或公司資不抵債時。

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具體體現爲將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求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意思正式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爲。轉讓方與受讓方權利的交接點是從該通知行爲完成之時起。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前,受讓股份的新股東對其股權的處分權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東對外宣稱其爲公司股東,則應以公司向其換髮的股票或出資證明或者股東名冊的登記爲其證據。而受讓方的主要義務則是按照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款。

綜上所述,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爲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爲。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股東有權透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條件是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實現股權轉讓行爲,而並非合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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