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

哪些屬於可撤銷合同

哪些屬於可撤銷合同

哪些屬於可撤銷合同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屬於可撤銷合同的主要有:因重大誤解所訂立的合同;一方實施欺詐行爲所訂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圍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顯失公平所訂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的合同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hiwu/hetongdingli/y4gxp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