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技術合同認定後稅怎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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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技術合同認定後稅怎麼交?
技術合同認定稅費不一定需要繳納,納稅與否,需要實際情形確定,諸如滿足以下規定後可以不繳納相應稅額:
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第一條第四項 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二、技術開發合同免稅的審批程序
1、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時,須持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2、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覈意見證明檔案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目前可以在稅務局網上報稅直接填報。
3、在申報稅金時,將審批透過金額填入“免稅收入”一欄。
4、具體來說,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覈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信貸、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我國的稅收是我國的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的支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是所有的技術合同都需要滿足認定手續,但根據現行法的規定,若是不帶着相關材料、按照既定的流程認定技術合同,那麼簽署了技術合同的相關的單位、公民就將無法享受到現行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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