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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麼

買賣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麼

買賣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1、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2、合同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4、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且當事人具有行爲能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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