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

贈與合同生效要件

贈與合同生效要件

一、贈與合同的概念

贈與合同生效要件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出贈財產方爲贈與人,接受贈與方爲受贈人。

2、贈與合同雖然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但贈與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爲贈與是無償的,而且贈與人贈與財產或是出於某種報答,或是爲了給與資助,所以贈與一方面可以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資助,另一方面也有滿足當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二、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屬於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無償的給予受贈人而訂立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

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爲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如果不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二、贈與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徵,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並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公民之間的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爲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根據該規定,贈與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綜上所述,贈與合同,在現實生活中時有發生,爲了避免糾紛當事人往往簽訂一個贈與合同,對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進行規定和約束,有利於對當事人權利進行保護。透過上文的介紹,贈與合同生效要件包括真實表示、受贈人願意接受等方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湖北律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hiwu/hetongdingli/48wd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