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

與要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非要式合同成立條件有哪些

與要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非要式合同成立條件有哪些

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條件

非要式合同成立條件有哪些?與要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1、如果法律法規、當事人對合同的形式、程序沒有特殊要求,則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一般情況下,承諾生效的地點爲合同成立的地點。

3、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二、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的區別

區分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義在於,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爲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須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則指合同的成立無須具備某種特定形。

2、所謂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依法並不需要採取特定的形式.那麼何謂要式合同,學術界卻有不同的解釋.關於適用的文書,是指上述行政機關的職員在職務上製作、取得的文書、圖畫以及電磁記錄等。

3、所謂要式合同,是指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或手續訂立的合同,與此相對應的一個概念爲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須以某種形式訂立,當事人可以任意採取何種形式都爲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爲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關鍵在於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變更不必徵得同意,但必須通知變更的結果。

5、其區分標準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爲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之爲不要式合同。”爲了深刻認識這一標準必須進一步理解要式與不要式合同的基礎──要式行爲和不要式行爲。

非要式合同成立的條件在文中已經爲大家一一說明,分別有三點,而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的區別是有很多的,大家可以在文中仔細的閱讀,合同的簽訂是很重要的,不管是簽訂要式合同,還是簽訂非要式合同,都是需要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來履行雙方的義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朔州律師。


標籤: 要式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hiwu/hetongdingli/48pdx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