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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嗎?

關於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嗎?

現實生活中,就會經常遇到很多的侵權行爲,比如一些打架致人受傷,這個就是侵犯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要承擔責任的,還有就是我們常見的交通事故的發生,非常的容易導致人受傷,也是一個侵權行爲,其中還涉及到誤工費的內容。那麼關於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嗎?

關於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嗎?

一、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

沒有收入的受害者,發生交通事故也可以獲得誤工損失賠償。根據高院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三條規定,下崗失業人員、無業人員和不能舉證證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證明其從事的具體行業的人員,可以參照目前公佈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其誤工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是沒有收入的受害者也可以主張誤工費的賠償,而賠償費用適用的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1、營養費以醫院的已經爲準;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

誤工費賠償金額=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其它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有低保就沒有誤工費,這個說法很明顯是錯誤的,第一低保,這個是當時人的生活水平定於本地區的最低的標準,所以纔可以成爲低保戶,這類人本生作爲社會的弱勢羣體是要保護的,侵害了權利,更應該維護他們的權利,所以也是有誤工費的,當然是按照最低的標準來。

標籤: 低保 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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