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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怎麼索償

交通事故工傷怎麼索償

交通事故工傷怎麼索償

一、交通事故工傷怎麼索償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可以向侵權人進行索償。然後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認定流程是什麼?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爲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覈符合條件的,可予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收件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區人社局應當場或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覈實

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關聯性技術鑑定爲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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