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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有效的借款合同

簡單有效的借款合同

簡單有效的借款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簡單的借款合同樣本是怎樣的呢?

你好,司法實踐中簡單的借款合同樣本可以這樣寫: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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