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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戶口遷入親戚規定有哪些?

成都戶口遷入親戚規定有哪些?

戶口問題一直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很多城市的戶口是很多人想要落戶的地方,因爲在一個好的城市落戶無論是享受當地的政策福利還是自己的子女上學都有好處,但是落戶時有一定的要求,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隨意在一個城市落戶,那成都戶口遷入親戚規定有哪些?下面就詳細介紹。

成都戶口遷入親戚規定有哪些?

一、成都戶口遷入親戚規定有哪些?

1、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歸國留學生、引進的人才、城鎮用工人員,本單位集體戶尚未建立,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中掛靠的;

2、常住戶口居民因工作辭退、離職或調動等原因,人事勞動關係委託人才服務中心等機構管理的,允許將其戶口由原單位集體戶內或派出所代管戶內遷入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掛靠;

3、常住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將戶口遷入親友家中掛靠:

(1)戶口在企業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等原因,企業已無專人管理集體戶,親友同意將其戶口遷入家庭戶內的;

(2)戶口在派出所代管戶內的;

(3)戶口在人才服務中心等中介機構的。

二、成都戶口投靠親戚所需要的材料

1、戶口掛靠在親友家中的,由掛靠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對本區、縣內掛靠的,申請人持遷入地派出所批准證明、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持戶口遷移證、親友戶口簿、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對跨區掛靠戶口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審覈後報分局簽發《戶口準遷證》,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書面申請、聯繫電話、通信地址;

(2)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及其戶口簿;

(3)本人及被掛靠人居民身份證;

(4)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

(5)落戶地村居或單位出具長期居住證明和接收證明。

2、經批准同意接收、引進的招調人員、畢業生、各類人才,申請在親友家中掛靠的,落戶前應當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聯繫電話;

(2)人事勞動部門的招調通知(或接收介紹信);

(3)親友家庭戶戶主簽名的掛靠戶口責任書及其戶口簿;

(4)本人及被掛靠人的戶籍證明;

(5)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

(6)落戶地村居或單位出具長期居住證明和接收證明。

3、戶口掛靠在人才服務中心等中介機構集體戶內的,憑人才中心等中介機構的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成都這個城市近幾年知名度比較高,發展也是比較快,因此很多人對於成都戶口也是比較希望得到,很多人希望透過投靠親戚的方式來落成都的戶口,規定中有詳細的說明和限制,只有符合標準要求才能確保自己落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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