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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是誰

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是誰

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是誰

對於丈夫個人來講,其合法所有的財產,在其去世後就會成爲其遺產,要麼按照其遺囑進行繼承,要麼以法定的方式來繼承。而在法定繼承中我們需要知道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是誰,以下是具體介紹。

1、法定繼承人順序

根據中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且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稱爺爺、奶奶、姥爺、姥姥。

2、關於繼承順序的其他說明

(1)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3、民法典確定上述繼承的依據,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

(2)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

(3)近親屬間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繼承人生與被繼承人生前之間的扶持關係的情況,

4、在兩個法定繼承人順序之間,第一順序人有優先權。即被繼承人死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財產。在沒有第一順序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財產或者是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在處於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不分男女老幼,不論屬於何種親屬(是血親還是養親或者是扶持關係的繼承),均享有繼承權。

按照我國法定繼承的規定,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是能夠比第二順序繼承人優先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不過在此之前我們要先知道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是誰。從上文的介紹中得知,丈夫的第一繼承人應該是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標籤: 繼承人 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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