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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未成年子女做主放棄繼承權可以嗎

替未成年子女做主放棄繼承權可以嗎

替未成年子女做主放棄繼承權可以嗎
不可以,放棄繼承權從法理上講屬於單方法律行爲,當事人爲單方法律行爲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未成年人作爲限制行爲能力人或無行爲能力人,本人是無法放棄繼承權的。
根據法律規定,法定監護人及代理人都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及其他財產權益。
因此,未成年人所享有的繼承份額,其法定監護人及代理人也無權代爲放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爲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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