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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離婚後房子不過戶有風險嗎 簽了離婚協議書

可離婚後房子不過戶有風險嗎 簽了離婚協議書

離婚後房子不過戶風險如下:
1、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只登記一方可以將該房屋進行出售,並且過戶給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於善意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並且獲得該房產的全部權利。
2、房產若登記在一方名下,則登記一方可將該房產向第三人進行抵押。
3、如果房產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有可能因爲各種原因致使該房產被人民法院進行相關的司法查封,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簽了離婚協議書,可離婚後房子不過戶有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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