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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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分割財產時對於這一方可以讓其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存在以上行爲的,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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