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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首先是向人民法院起訴並遞交起訴狀,隨後法院立案庭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一般會當場立案。
立案後,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的,一般會在六十天內結案。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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