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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如何領結婚證?

集體戶口如何領結婚證?

集體戶口如何領結婚證?
律師解析:一方或雙方是集體戶口的,登記結婚時,需要攜帶相關材料,還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記卡,部分地區要求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複印件。還沒有辦理落戶手續的,可以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憑公安部門或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具體辦理時,可以提前諮詢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只要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雙方均無配偶,無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也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就符合辦理結婚登記的條件。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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