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結婚 >

二婚需要什麼手續

二婚需要什麼手續

再婚辦理結婚登記和一般的結婚登記沒有什麼不同。只是要帶上離婚證這一點與一般結婚不同。其他證件是帶戶口薄、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可以當場照相、而且要填寫聲明書和一些表格,交一點工本費。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還要體檢證明。
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ehun/8g5ny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