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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說結婚時間短要退彩禮可以嗎?

法院調解說結婚時間短要退彩禮可以嗎?

法院調解說結婚時間短要退彩禮可以嗎?

一、法院調解說結婚時間短要退彩禮可以嗎?

可以。彩禮怎麼返還的問題首先要確定一方給予另一方的財物是否屬於彩禮。屬於贈與的,無權要求退還;屬於彩禮錢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錢。那麼,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結婚時間短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爲條件。根據我國民法尊重意思自治,承認公序良俗的原則,民法典也絕不會一棒子打死彩禮這一習俗,而是承認基於雙方協商一致,在可承受的範圍內,男方可自願向女方給付適當數額的彩禮。但與此同時,有些地方爲了整治天價彩禮的歪風邪氣,也以公權利介入私權利,干預收受彩禮的做法,卻也難免矯枉過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爲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爲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退還彩禮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纔可以支援退還,包括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等,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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