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第三方有罪嗎? 存在重婚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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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重婚行爲,重婚第三方有罪嗎?
有可能有罪,有可能沒罪,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第三者不知情,在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情況下而與之結婚的,那麼就不構成重婚罪,不用受刑事處罰;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女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已有配偶的人結婚,女方作爲受害人可以告男方重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認定重婚罪怎麼取證?
(一)進行了結婚登記的:結婚登記、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二)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雙方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
但是,如果雙方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三、重婚罪怎麼認定的?
重婚罪的認定可以從其構成要件進行分析。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爲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則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爲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爲。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重婚,第三方沒罪,已經存在婚姻關係,領取結婚證後,還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就可以按照重婚罪定罪,重婚與同居之間存在概念性的差異,同居行爲並不構成犯罪,但認定重婚罪後,需要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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