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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戀愛期間宮外孕

男方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戀愛期間宮外孕

杭州婚姻律師:戀愛期間宮外孕,男方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戀愛期間宮外孕,男方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經常會有人諮詢:“李律師,我懷孕做了流產,我男朋友需要負什麼責任嗎?”“我們戀愛期間,我宮外孕了,男方現在不管我怎麼辦?我可以追究他的侵權責任嗎?”

李律師今天透過一個案例,談談戀愛期間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而產生的傷害後果,能不能認定爲侵權。

2019年,小紅與小明戀愛期間,因自願性行爲,之後左側輸卵管妊娠,也就是宮外孕,從而造成小紅左側輸卵管切除和10級傷殘。

2021年,小紅訴請小明賠償。

杭州婚姻律師解析:

構成侵權須具備行爲的違法性、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損害事實,以及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四個要件。

本案中,小紅與小明都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雙方在戀愛期間自願發生性行爲,雖然在社會上是不提倡的,但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所以小明的行爲不構成侵權。

小明的行爲雖不構成侵權,但雙方發生性行爲之後,導致小紅傷殘後果。從公平原則出發,小明應對於小紅傷殘後果給予適當補償。

最終,判決小明補償小紅1.2萬餘元。

杭州婚姻律師提醒:女性朋友們,給自己多一點保護,沒有人會爲你的身體受到傷害而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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